浅析未成年人犯罪防范与矫治

1阅读 None   上传时间:2020-09-30 举报/认领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防范与矫治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犯罪是各个国家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一面特殊镜子,能从反面反映某一社会人们的文化、道德素养以及精神面貌,暴露社会某些方面的弊病与问题。完全可以说,青少年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青少年的状况,对于某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初始年龄与七十年代相比已提前了两至三岁,14岁以下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上升,在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例已由1991年的1.3%上升到2000年的1.9%.而且还表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凶残化等新的犯罪特点,这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已经引起社会各界以及学校、家庭的高度关注。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各职能部门一项光荣职责和重要任务。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这部法律,对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产生深远的影响。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少年犯罪工作,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浅谈几点看法。一、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必须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事实证明,少年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重要阶段, 这一时期受到的教育和自身行为习惯的养成,对其成长以后影响很大。缺乏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是少年发生违法行为最重要的自身原因,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正面引导,在对其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还要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遵守

法律、法规的行为习惯,这是减少青少年发生违法行为的一项治标治本的措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任务。因此,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切实抓紧抓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他们正确的法制观和是非善恶观。

二、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防范体系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仍然呈上升的趋势,犯罪主体日趋低龄化。青少年犯罪形式也由过去的小偷小摸向抢劫、诈骗、杀人、强奸、贩毒等恶性犯罪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 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究其原因,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社会不良文化的存在、家庭教育方式的缺陷以及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的松散等方面。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会、学校、家庭和青少年自身。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应着重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减少不良刺激源

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工作。现代城市社会,文化传播呈现多元化局面。传统的电影、戏剧发展平缓甚至出现下降趋势,代之而起的是电视、录像、VCD、DVD、舞厅、电子游戏、迪厅、网吧等。这些文化活动极易吸引青少年参加,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和黄色音像制品,赌博游戏也极易腐蚀青少年。因此,要坚决打击并杜绝一切违禁的消费现象,要采取严厉措施打击淫秽物品的制造和传播,加大处罚力度,净化娱乐场所,尽可能不让青少年接触或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尽可能多建立一些以科技和健身为主要内容的娱乐场所,如儿童游乐场、青少年俱乐部、体育场馆等等,引导青少年把注意力投放在有丰富科技知识或健身内容的娱乐活动上。

(二)加强家庭公德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

一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并对孩子的思想品德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气氛,能够培养孩子正常健康的性格气质、人生观和道德观,较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特别是对于步入青春期的青少年要进行人生观、道德观的教育,不断防止和克服青少年沾染上违反道德坏的意识、坏习惯、坏毛病,使青少年安全地度过人生的“危险期”。家庭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每个家庭、家长都要重在教子做人,同时要做好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教育,避免误入歧途。

(三)建立家长与学校沟通制度。即家长定期向学校通报子女在家里的表现,学校也应作出相应规定,使之制度化,从而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仅仅依靠学校是很不够的。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和道德的多层次化,使未成年人在成长中面临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这就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三、改革传统教育模式,努力提高学校对在校生的管理水平

在校学生的犯罪率虽然很低,但从学校产生出的“问题少年”却不少,他们走上社会后很容易犯罪。因此中小学校应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责任。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在一些中学里,有不少学生被视为“差生”,这些学生一般难以得到老师的关怀与鼓励。毕业时,他们大多以失败者的心态步入社会,对社会、对他人容易产生敌意。并且所谓“差生”往往也是学校除名、劝退的对象,他们流落到社会上之后,很容易被犯罪团伙拉下水。例如,16岁的刘某初中未毕业就辍学混迹于社会, 父母离异对之管教较少,他

在所谓“兄弟”们那里得到“畸形的温暖和帮助”,学到了残忍与大胆,多次伙同其他同案犯实施盗窃、抢劫、作恶多端而成为社会的害虫,最终被绳之以法。为此,笔者认为教育工作应顺应时代的潮流,一是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社会培养多方面人才;二要在相关法律中增加“除因病和明显的智力原因外,学校不得开除(含除名、劝退)未成年学生”的规定,同时明确“谁的学生谁必须接受”的原则;三要把法制教育贯穿到整个中学教育阶段,在中学试行法律知识普及合格证制度,取得合格证,才能颁发毕业证书;四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应普及高中教育,将义务教育的年龄提高到18周岁,使未成年人都有学可上。

四、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找准预防违法犯罪的切入点

纵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二是客观方面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

1、受好逸恶劳的腐朽思想的侵蚀,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青少年罪犯在犯罪前大多数无视自己的经济条件,经常出入酒店、舞厅、卡拉OK厅、抽好烟,喝名酒,穿高级服装,以吃喝玩乐为最大追求,以高消费显示自己的派头。这些人一旦手头拮据,便实施盗窃、抢劫。例如少年犯张某,因与其同学攀比,追求高消费,走上了盗窃犯罪的道路,开庭审判时,他毫不隐晦地说:“家庭给我的钱不算少,但还比不上别人家的多。我要人家有的我要有,人家没有的我也要有,一旦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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