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拘留人的生命权受到威胁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求法院保护被拘留人的生命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的生命权都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拘留人的生命权也同样受到保护。因此,被拘留人或其家属可以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求法院采取措施保护被拘留人的生命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五条:“国家保障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和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疾病、残疾或者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应当在依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给予特殊待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被拘留的人身体或者生命有危险的,应当及时就医或者转送医院。被拘留的人死亡的,应当及时报告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并报告其家属或者近亲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认为必须采取紧急措施保全证据或者财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况需要采取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或者其他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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